近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新時代云南開放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推動新時代
云南開放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州市教育體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村振興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國家關于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教育體系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實《教育部關于辦好開放大學的意見》(教職成〔2016〕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國家開放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20〕6號)等要求,突出發揮云南開放大學新型高校作用,推動云南開放教育高質量發展,促進構建我省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提出以下意見。
一、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建立健全開放教育辦學體系、標準體系、管理體系、評價體系,形成辦學體系順暢、質量標準完整、資源供給豐富、學習渠道多樣、辦學行為規范、監管措施有效、保障機制健全的開放教育新發展格局。推進開放教育與各類教育融合發展、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有機銜接、人才成長通道科學轉換。探索建立具有云南特色、體現時代特征的開放教育體系,滿足全民學習、終身學習需要,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具體目標。構建融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為一體,貫通“中高本碩”的高質量開放教育體系。形成開放教育為主、學歷非學歷并重,面向基層、面向行業、面向社區、面向農村,適應數字化、智能化、終身化、融合化教育發展趨勢的開放教育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到2025年,開放教育學歷教育在籍學生保持在25-30萬人,非學歷教育年培訓人次達到20-25萬人次。
——到2035年,開放教育辦學水平達到西部一流,學歷教育在籍學生達到40萬人以上,非學歷教育年培訓人次達到30-35萬人次。
二、優化開放教育辦學體系
(三)完善教育管理體制。按照“政府主導,教育部門主管,云南開放大學總部管理辦學,開放學院、學習中心、教學點承擔辦學”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好云南開放大學,使其開放教育高等學校屬性更加明確,新型高等學校內涵更加清晰,引領我省開放教育發展。支持云南開放大學與國家開放大學建立新型指導、合作關系,在其指導下建好國家開放大學云南分部。
(四)拓展基層辦學體系。在全省各州市、縣、鄉鎮(街道)、社區和有關行業企業及東南亞南亞地區設置若干開放學院、學習中心、教學點,形成覆蓋我省城鄉、各行業以及輻射東南亞南亞開展高等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的開放教育辦學體系,推進開放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一體化辦學。
(五)構建多元辦學格局。鼓勵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等依法參與開放教育辦學,形成社會廣泛參與、共建共享、緊密聯系的“集團化”辦學模式。支持云南開放大學采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服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推進與高水平在線教育合作建立開放教育協同創新機制。支持云南開放大學建好“云南開放職教集團”。
三、提高開放教育辦學質量
(六)提升專業建設水平。云南開放大學要制定“注冊入學、寬進嚴出”的質量標準制度體系,科學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并向社會公布。支持云南開放大學按政策文件要求自主設置和調整開放教育專業,推進開放教育一流學科和一流專業建設。鼓勵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與云南開放大學合作共建新專業、開發新課程、開展訂單培養。
(七)完善師資聘用機制。云南開放大學對承擔開放教育教學工作的校外人員,實行“雙聘制”,并在國家和我省政策范圍內自主聘任主講教師。支持云南開放大學探索更加靈活的用人機制,建成“適需應變、一專多能、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生師比達到50:1。
(八)推進教育模式創新。發揮開放教育資源整合集成、現代信息技術應用、人才成長通道轉換銜接等方面優勢,構建開放教育與職業教育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體系。支持云南開放大學依法申報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探索“中高本碩”融合貫通的完備的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與“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相適應的開放教育學籍管理制度和學習制度,加快推進課程開放。
(九)強化教學質量保障。云南開放大學要建立健全開放教育辦學質量標準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各教學環節的實施與管理,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監控教學質量。支持云南開放大學建立辦學社會評價制度。制定開放教育辦學基礎能力和質量保障評估指標體系,并將其納入教育質量督導評估體系,定期開展辦學評估。將云南開放大學納入省教育廳高校科技統計年報表統計單位。
四、提升開放教育服務能力
(十)加快推進學分銀行建設。加快推進云南省學分銀行建設,探索構建云南省終身教育資歷框架,建立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全民終身學習檔案,形成靈活高效的學習成果認證、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建立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與學歷提升學習學分互通互認機制,探索推進開放教育與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間部分課程互選、學分互認。支持云南開放大學推進建設云南省職業教育學分銀行。
(十一)推進終身教育體系建設。發揮云南省現代遠程教育中心管理辦公室、云南省終身教育服務中心、云南老年開放大學、云南省社區教育指導中心等省級平臺作用,依托云南開放大學及其辦學體系,推進全省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在云南開放大學設立終身教育研究中心、終身教育創新基地、終身教育高端智庫,建設全省終身教育數字化學習公共服務平臺。推進社區教育實驗區、示范區建設。支持云南開放大學融入云南智慧教育建設及全省數字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十二)服務鄉村振興人才培養。依托云南開放大學辦學體系,搭建鄉村振興本土人才培養公共服務平臺。支持云南開放大學繼續高質量實施“云南省村(社區)干部能力素質和學歷水平提升行動計劃”。
(十三)推動開放教育對外辦學。支持云南開放大學依托“瀾湄開放學院”等平臺,設立海外學習中心、“魯班工坊”,探索“中文+職業技能”的國際化辦學模式,建立境外辦學的學籍制度,推動與南亞東南亞國家教師互認互聘,學分、學歷互認。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黨的領導。把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貫穿到開放教育教學全過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探索體現開放教育特色的思政育人新模式。按照“誰辦學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意識形態安全。
(十五)建立推進機制。各級教育、財政、人社、鄉村振興部門要協調動員各方力量支持開放教育高質量發展,建立部門聯動、分工明確的協調推進機制,解決開放教育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消除阻礙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障礙。支持各州市與云南開放大學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和會商機制。
(十六)強化政策支持。完善開放教育高質量發展的保障措施,保障開放教育建設發展公平享有相關政策。對辦學體系從事開放教育的專兼職教師、輔導教師的課酬、勞務費等酬金統一由主辦高校財務部門從辦學收入中據實支付。落實國家有關開放教育畢業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云南開放大學開展終身教育平臺建設、學分銀行建設、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等。探索多元經費投入和成本合理分擔制度,不斷完善學歷、非學歷教育收費制度,推動建立與開放大學辦學相適應的經費保障機制。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鄉村振興局
2022年6月10日


